台北捷運性騷擾案 葉男判8月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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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捷運性騷擾案 葉男判8月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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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捷運板南線去年4月10日晚間發生性騷擾案。據自由時報2026年10月25日報導,葉姓男子被控在車廂內掏出生殖器,磨蹭身旁穿短褲女乘客的大腿皮膚約2秒;女乘客察覺後斥責並拍照自保,葉男隨即下車逃逸,後遭警方逮獲。台北地院審理時,葉男否認犯行,辯稱有強迫症、潔癖及「病理性包莖」,法官不採信其辯解。法官認為,大腿雖非一般社會觀念中的隱私部位,但葉以生殖器碰觸女乘客大腿,已嚴重破壞他人身體自主與平和狀態,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8月徒刑。報導稱,案發時間為去年4月10日晚間6點半,地點在忠孝敦化站至忠孝新生站途中。目前進展為一審判決,其餘案情細節未見後續報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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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进展10月25日 09:40
台北捷運性騷擾案:葉男掏生殖器蹭女乘客大腿2秒 辯「病理性包莖」遭法官不採信判8月报道时间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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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5日
- 自由时报 · 即时新闻台北捷運性騷擾案:葉男掏生殖器蹭女乘客大腿2秒 辯「病理性包莖」遭法官不採信判8月
台北捷運板南線去年4月10日晚間發生性騷擾案,葉姓男子被控在車廂內掏出生殖器磨蹭身旁穿短褲女乘客大腿皮膚2秒,女乘客察覺後斥責並拍照自保,葉男隨即下車逃逸後遭警方逮獲。台北地院審理時葉男否認犯行,辯稱有強迫症、潔癖及「病理性包莖」,法官不採信其辯解,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8月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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